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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争创优秀案例"活动进入评审阶段

为进一步推动巴彦淖尔市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高质量办案年”活动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委“争创优秀案例”活动方案部署,11月27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骨干开展优秀案例评审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 提前谋划全面部署

优秀案例的评审工作是办好选好用好优秀案例的重要途径。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早作出部署,要求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协调各级案件审理力量,共同把好评选质量关。分管领导就评审工作安排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意见,要求案件审理室抽调全市案件审理能手组成评审组,制定客观全面的评审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案件审理室在对历年评审办法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精心制定了评审方案和评审标准,确定评审总基调。

严格评审标准 全面开展评审工作

优秀案例评审工作,从树牢案件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出发,本着“有问题未发现本身就是问题”的原则,既查程序,也查实体,对申报案件整体“把脉”、集中“会诊”。评审中重点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等11个方面进行筛查,为便于操作将11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43个小项逐项评审。评审中,严格依照评审标准全面细致审核,争取让选出的案例成为“模范卷”、“优质卷”。

全面审核汇总 严格选好优秀案例

评审工作结束后将对评审结果及时全面汇总,根据总分从高到低对申报案例公平公正公开排序,选出得分较高且在实践中能对办理同类案件起到示范、引领、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掘出能够真正代表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系统水平和能力的优秀案例,发挥“优秀案例指导案件查办”的积极作用,培养“把案件办理成案例”的精品意识,努力提升案件查办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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