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行了一起陕西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冻结股权事项,在接到委托后第二日完成了冻结股权工作,使得该案取得显著进展。
在陕西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执行法院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在内蒙古一有限责任公司享有38%的股权,该公司注册地在磴口县。于是陕西省某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向磴口县人民法院委托了该执行事项,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接受该委托事项后,经审查,符合委托条件,执行局于第二日上午派出执行法官和书记员到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冻结事宜,并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将协助冻结的情况及时函复陕西省某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以来,磴口县法院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与各地法院实现了跨区域的事项协作,共办结来自北京、山西、辽宁、福建、青海、湖南等地的事项委托37项,对外委托7项,节省了执行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为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技术性支撑。
文.摄影/赵旭 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