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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纪委监委以“三个聚焦” 推动“打伞破网”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赤峰市纪委监委深刻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打伞破网”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紧紧抓住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重要机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内蒙古时的讲话精神,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打伞破网”工作的政治定力和推进能力。

聚焦督导整改,着力破解“打伞破网”难题。市纪委监委把中央督导作为改进工作的宝贵机遇和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对表对标中央督导要求,主动认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改。列出问题清单督整改。针对“三少一低”问题、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六下沉组督导指出的个性问题以及自治区党委整改方案中列出的共性问题,全市纪委监委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19大项、33小项具体整改措施,市、旗县区纪委监委同步整改。与中央督导组进驻时相比,全市立案案件增加56件,增长160%;涉案人数增加330人,增长330%;查处“保护伞”增加99人,其中,县处级“保护伞”增加4人,乡科级“保护伞”增加29人,高质量完成了整改任务。为切实抓好中央督导组交办件办理工作,市纪委监委盯紧案件线索抓整改,成立19个专案组,全部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任组长,牵头领办二类问题线索60件。同时,承办三类问题线索553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分办,严格办结时限,及时督促调度。累计立案114件,已经处理20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各10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认真做好反馈工作,506件实名举报件已经反馈427件。立足于严肃追责问责促整改,赤峰市纪委监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中央督导组问责建议清单中涉及我市的5个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共处理84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53人,已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诫勉谈话13人,作出书面检查16人,谈话提醒2人,对3个党组织进行了通报批评。

聚焦深挖彻查,不断扩大“打伞破网”战果。赤峰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要求,对涉黑涉恶涉伞以及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坚持“点线面”相结合,不断扩大“打伞破网”战果。坚持点上深挖,确保全面起底不遗漏。对公安机关认定的185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筛查,调阅案卷2600多卷,提审在押人员159人,明示黑恶势力背后有无“保护伞”及其坐大成势的原因和责任,并对“两个明示”情况进行“签字背书”。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进一步树牢协同作战思想。两级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点对点”对接242次,相互移送问题线索327件。坚持循线彻查,确保连根拔起不放过。赤峰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核查法,既打“官伞”“警伞”,又坚决问责“庸伞”,综合运用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异地查办等措施,有效减少办案阻力和干扰。赤峰市纪委监委共提级办理重要案件11件,指定管辖1件。全市91件立案案件中,涉案10人以上的11件,占12.2%;涉案20人以上的4件,占4.4%;涉伞案件48件,占52.7%,其中,涉伞2人以上的24件。统筹全面推进,确保工作职责不缺位。具体落实中,赤峰市纪委监委实行班子成员联点督导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个旗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蹲点督促各旗县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对市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等重点部门进行了督导。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加大行业“治乱”力度,深入排查问题线索。

聚焦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打伞破网”成效。落实中央关于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要求,把“打伞破网”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着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坚决查处“村霸”问题。把利用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松山区刘月、元宝山区陈晓坤、孟繁臣等一批“村霸”,共立案涉黑涉恶的“村霸”式嘎查村干部20人。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嘎查村“两委”人员排查工作,清理严重违纪违法或受过刑罚的嘎查村“两委”人员167人。此外,为积极化解基层信访矛盾,市、旗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督导全市176个苏木乡镇(街道),结合“上访变下访”活动,累计化解基层信访问题310件次。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处理诬告陷害及扰乱信访秩序问题14件24人,为28名受到诬告、误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同时,全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实行“一案一整改”制度,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向48个地区、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55份。针对敖汉旗康中案、红山区“三眼帮”案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还专门及时向红山区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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