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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未年检还酒驾 吴某被处罚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白忠义)10月29日,乌海市交管支队国道大队查获一辆超过检验期限车辆并对司机作出严厉处罚。

当日下午,国道大队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称乌海市机场路一小型普通客车,已超过检验期限,目前正由北向南行驶。执勤民警迅速出击,在岱山林场路口成功将该车拦截。经核查,该车已经超过检验期限2个月。民警在对驾驶员吴某进行处置的过程中,闻到了较为浓烈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已经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吴某表示,自己前一天中午和晚上都饮了酒,觉得隔了一夜后体内应该已经没有酒精了,所以才会驾驶机动车。

吴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15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7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要按期对机动车进行技术检验,饮酒后不驾驶机动车,遵章守法方能一路畅行。

[责任编辑: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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