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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

10月25日,《乌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全市各关联单位对《条例》立法工作展开讨论研究。

座谈前,参会人员先后到部分公园绿地、重要交通枢纽、老旧小区、自由市场等地调研,详细了解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的具体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座谈会上,全市各关联单位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分别就《条例(草案)》中的个别条款细节、措辞、处罚方式等内容提出各自的修改意见。《条例》是为解决长期以来市民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相关部门执法监管和惩处力度不够等问题而制定的。该《条例》的出台将填补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地方性立法空白,强化执行性,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条例(草案)》于今年5月中旬正式启动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条例起草组工作人员认真全面地梳理和掌握了我市多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经验和做法,重点对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梳理和提炼,并查找法律依据,遵循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不断修改完善。 

作者:赵晖

[责任编辑:邢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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