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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别扔错了!

为切实增强垃圾综合治理实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近期,呼和浩特市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了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主要任务。其中,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内容有效提升了市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

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湿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鼓励各单位和住宅小区根据区域内再生资源体系发展程度,对可回收物细化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湿垃圾(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

——有害垃圾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干垃圾(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方案也确定了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工作目标。2019年全市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达辖区总小区数量的50%以上;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技术先进、社会协同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记者  王连英)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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