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通辽市公安机关: “销号式”推进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工作

正北方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连日来,通辽市公安机关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仔细查摆剖析,制定具体措施,提升核查质效,广辟线索来源,将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违法犯罪。

线索核查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座谈交流、调阅卷宗、实地走访……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全部下沉一线,靠前指挥。针对前期线索摸排核查力度不够等问题,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管战线落实包案制,全面压紧压实党员干部政治责任。

市公安局制定扫黑除恶责任清单,签订中央督导组下发线索核查工作责任状,逐案逐条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领导,确保问题线索按时“销号”。

开展线索摸排“百日攻坚”行动,深入重点地区、部位,通过群众举报、派出所摸排、“突击队”筛查、案件深挖串并、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等,持续加大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摸排力度。

开展线索核查“大干60天”行动,将线索核查警力充实到1500人,全力实现交转办重点线索按期全部清零。

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线索专项摸排,在全市8个看守所开展检举揭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再挖一批有价值涉黑涉恶线索。

开展领导“大接访”行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扩大群众举报线索覆盖面。

在抓线索摸排、核查的同时,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重大案件侦办力度,着力提升案件侦办质量,以整改实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张彬]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