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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将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郑慧英)7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了解到,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含所有行政许可、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包括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等事项办理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到2019年底前,将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10月底,基本建成自治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推进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内蒙古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共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进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目前,内蒙古已经精简了47个审批事项,取消了部分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了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初步建成了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系统实现对接,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大部分盟市均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窗口”,在原有基础上形成了较成熟的“一套工作机制”。“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和“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正在推进。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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