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乌海新闻 > 正文

戒毒警察助力社区矫正

为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学习和借鉴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经验,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监管质量,市司法局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抽调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管教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选派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优秀干警到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工作,帮助社区规范工作流程,更好地开展工作。

提升司法所业务能力

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指挥中心李旭峰被派驻到乌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开展为期一年的工作,期间任乌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指导员。由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少,社区服刑人员多,所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都在各自辖区办公,很少有互动交流。“在这样的工作模式下,各司法所各干各的,有好的经验没有办法分享,遇到问题也没有交流解决的途径,在工作中容易出现弊端。”李旭峰说。

发现问题后,李旭峰开始定期下司法所,着重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看档案,及时发现监管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同时,通过与司法所所长进行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在很短时间内,就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建立起了亲密工作关系。在李旭峰的积极参与和悉心指导下,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此外,李旭峰重新整合了社区矫正中心的功能区域,完善了社区矫正中心的监控系统,彻底改善了工作环境,不仅发挥了社区矫正中心的作用,还理顺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训诫谈话、集中教育等工作,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李旭峰还制定了社区矫正中心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和课程安排表,以司法所为单位分批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并确保时间各不少于6小时,其他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内容由各司法所自行安排,使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得到真正落实。

乌达区司法局新达司法所所长杜春晖说:“李主任来了以后,各司法所的联系更加密切了,我们会经常一起坐下来交流经验。此外,他还教我们一些与社区服刑人员沟通交流的方法,像有些年纪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无法安装手机定位系统,李主任就让我经常去家访,同时让社区服刑人员也常来司法所坐坐,一方面可以加强沟通交流,另一方面也做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

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在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创新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教育工作中,李旭峰将戒毒警察的管理经验延伸到社区矫正工作中,采取教育与执法相结合、管理与关怀相辅助的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质量。李旭峰与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日以外时间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家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还积极与社区、民政局等联系,为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燃眉之急,用真情实感感化社区服刑人员,让他们积极改造回归社会。

李某是一名残疾人,由于一时冲动在居民楼放火,被判处缓刑。一开始他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自己虽然放火但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不应该被判刑,同时,由于他的过激行为导致低保被取消,他还失去了生活来源。李旭峰了解情况后,多次找李某谈心,并不断开导他,并联系相关单位,为他提供生活用品,帮助他解决实际困难。

现在,李某开始做起了修自行车的小生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生活状态。“通过李主任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决定自力更生,感谢他们能够在我最迷茫的时候点醒我。”李某说。

李旭峰还积极参与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教育、警示教育、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通过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李旭峰还建立了社区矫正中心监控核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监控率达到100%,通过即时定位、轨迹查询等方式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每日定位核查。

在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具有丰富教育改造经验的警察常驻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延伸监管,增强了社区矫正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有效破解了社区矫正执法难问题。

“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戒毒警察参与到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对于提升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司法行政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派驻警察通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入矫谈话等执法工作,可以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明确身份意识,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对社区服刑人员产生震慑;另一方面,借助戒毒警察的工作优势,实现了‘优势互补,互帮互建’,强化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提升了教育矫正质量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规范化水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渊说。

据了解,市司法局下一步还将继续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让戒毒警察深入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同时让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进入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学习管理方法和模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邢俊清]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