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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警方侦破经济犯罪案件2653起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刘晓君)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仅2018年,全区公安经侦部门立案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419起,破案26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0名,涉案总金额175亿元。

据了解,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区公安经侦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依托云端主战模式,深入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联合整治网络传销”“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猎狐2018”等专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战果。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和“联合整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中,共立案359起,破案2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1名,涉案金额17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6.2亿余元,成功打击了“e租宝”“钱宝系”“善林金融”“云联惠”“蓝天格瑞”“喜善理财”等重特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有效防止了经济犯罪风险向金融领域甚至社会安全领域传导转化,维护了社会稳定,组织落实和案件查处工作受到了公安部经侦局通报表扬;在与税务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共立案237起,破案170起,涉案金额125亿元;在“猎狐2018”专项行动中,共抓获11名境外逃犯。2018年,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坚持打击与挽损并重原则,共挽加经济损失11.8亿余元,每名经侦民警平均挽损金额超过100万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当日,内蒙古全区公安经侦部门开展了主题为“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的宣传活动。重点围绕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传销犯罪和私募领域的金融犯罪等,介绍犯罪形势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讲解常见犯罪伎俩及其“庞氏骗局”的本质,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形成社会化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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