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巴彦淖尔新闻 > 正文

临河区首例扫黑除恶涉恶集团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白忠义)5月14日,临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恶势力集团高某、司某某、张某等1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这是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涉恶集团犯罪案件。

前排右一为犯罪嫌疑人高某

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7月,被告人高某、司某某、张某以加盟形式共同出资成立内蒙古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高某、司某某、张某并未开展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的业务,而是以“债易收公司”名义,从事非法讨债业务,谋取非法经济利益。高某、司某某招聘被告人任某某、刘某某、许某某、杨某某等催收人员,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李某、张某、徐某某、沈某某、任某某等人,有组织地多次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替委托人索要债务,形成了以高某、司某某为首,任某某、刘某某、许某某、杨某某、何某某为骨干成员,刘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集团。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追究被告人司某某、许某某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余1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朱国义]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