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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王维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惠)  4月26日,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计划财务装备科科长王维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维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他人打探案情、威胁相关证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赠送的购物卡,向领导干部赠送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帮助他人打探案情、为涉案人说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款报销个人修车费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王维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宗旨意识丧失、毫无党性原则,法纪观念淡漠、职业操守不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锡林郭勒盟纪委委员会会议、盟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维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问题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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