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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女士和辅新教育的纠纷仍未解决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杨  佳)  4月4日,《北方新报》刊发消息《收取全年培训费,辅新教育违规了!》,对呼和浩特市马女士与内蒙古辅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兴泰校区(以下简称:辅新教育)发生消费纠纷,以及辅新教育单方面违约并且涉嫌违规收取全年培训费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2018年9月19日,马女士在辅新教育兴泰校区以一学年6.8万元的价格,给上初三的孩子报了该校的全托培训项目,并且签订了合同。按照标准,该价格为10人班的培训服务。当年12月,在未通知家长的情况下,孩子突然被转入辅新教育十八中校区学习。马女士后来发现,所谓“10人班”里,还有按照20人班收费的孩子,而20人班的收费还不到4万元。一气之下,马女士的孩子于今年2月23日退出了辅新教育,马女士要求辅新教育退费。

双方经过协商后,辅新教育同意退还马女士36152元的费用,而按照马女士的计算方法,校方应当退还她4.2万多元。但是,辅新教育拒绝了马女士的要求。

2018年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据此,2018年9月19日,辅新教育向马女士收取全年培训费的行为明显违规。

4月9日,辅新教育一位工作人员联系到记者表示,校方愿意积极解决这一纠纷,将主动与马女士联系,再次协商退费问题,并将处理结果通知记者。就此情况,记者向马女士进行了反馈。马女士表示,她也愿意和校方再次协商。

4月22日,马女士再次联系记者称,时至今日,辅新教育方面没有任何人和她联系,退费纠纷仍未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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