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一笔欠款两张欠据的案件,足以让人们引以为鉴。
2015年4月20日,被告张某在原告张某经营的彩票站赊购彩票,结算时,被告为原告出具了金额为8173元的欠据一枚,原告称被告书写的欠据不合格,而让被告在原告书写的金额为8173元的欠据上签了名字。其本人书写的欠据没有毁掉随意扔在原告处。时隔不久,被告偿还了原告这笔彩票款,并将欠据收回。
2017年1月5日,原告持被告书写的欠据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彩票款8173元。2017年5月10日,本院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为查明事实,法官在庭审中认真审查了双方的证据,并对两张欠条形成的时间和经过进行了详细了解,最终发现被告陈述的情况与案件事实更为相符,而原告的陈述存在诸多漏洞,前后矛盾,有不符合常理的现象。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同一天先后欠原告金额相同的两笔彩票款,概率极低。其次,被告的表述更符合情理和客观事实,即被告只欠原告一笔彩票款8173元。因此对被告的抗辩理由,本院予以采信。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民间交易活动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和潜在风险,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应该谨慎防范,特别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欠款人的签名一定要本人书写;二是凭证必须是没有撕过或裁剪过的痕迹;三是在凭证中尽量明确款项用途、还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等;四是双方的资金往来以及银行转账等凭证,尽量留存;五是欠款偿还后应及时收回凭证或将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