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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扎兰屯市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使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

据介绍,根据内民政发[2017]86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10月起,扎市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是:伤残军人、“三属”人员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0%。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由原来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230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人员由原来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抗美援朝及建国后入伍人员由原来每人每月1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扎市在2018年执行新标准的同时,将2017年10-12的差额也补发到位。

 

[责任编辑:张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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