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正文

内蒙古:依法行政按下快进键 依法治区实现新跨越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5年,是内蒙古发展进程中重要的5年,也是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5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号角声中,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部门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内蒙古一体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加强政府立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在全区工作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得到充分体现,政府法制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跨越。

搞好顶层设计

服务中心工作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较好地完成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建立了自治区政府权责清单。制定上报了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改革的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等多个改革实施方案,搞好全区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细化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法律顾问、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等多项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填补了工作程序不具体、不便操作的空白。多项改革成果以法规和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认下来,使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在较长的时间内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开门立法

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

注重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不断完善自治区法规规章体系,确保政府立法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引领和保障作用。一是不断完善政府立法程序。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按照新颁布的《立法法》的要求,健全完善了立法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审查、报批运行流程,形成了以政府法制部门为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政府立法机制,确保了政府立法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改革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府立法工作,将实践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规规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42件,制定出台政府规章57件,全区法规规章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考核检查

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指导推动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一是大力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制定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自治区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等12件制度规定,规范了执法监督、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检查等程序,为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力度,把对行政执法队伍经常性的教育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始终;五是开展行政执法经常性监督检查,选择行政执法任务比较集中、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的对象,进行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专题报告,督促按时整改。

强化备案审查

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发生,法制办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一是制定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范围,全面梳理了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监督等程序,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把备案审查作为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的关键环节,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对自治区政府694件规范性文件完成了前置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772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规范性文件40件;三是认真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149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414件规范性文件作出了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决定,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提升行政复议能力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有错必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5年来,自治区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83件,全部依法办结;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62件,其中受理5249件,不予受理513件,现已办结4755件。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1005件,法院审结544件。自治区本级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实现了“零”诉讼,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

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

政府法律顾问重点围绕自治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自治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5年来,自治区本级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办理合法性审查件42件、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48件、代理自治区政府行政应诉案8次,承办自治区政府领导批办的各类涉法事务48件,为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6次。2015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相继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并建立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这些制度规范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下一步在全区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夯实基础

推进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5年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紧盯部分地区和部门的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下大气力,使各级法制机构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得以充分发挥。通过在全区实施“政府法制机构基础建设年”工程,开展“全区基层政府法制工作调查研究分类指导”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队伍的建设,极大程度地解决了“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这些环环相扣、逐步推动的工作措施,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机构和人员保障,基层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

法制护航全区重大项目建设

9月19日,全区2016年秋季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动员大会之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区2016年秋季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就如何推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制服务想对策、谋思路。

9月22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全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执法监督等7个方面明确了22项具体措施,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法制保障。

资源共享形成合力

为地方政府重大项目保驾护航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积极吸纳高层次法律人才组建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并实现旗县、盟市、自治区三级专家库人才资源共享。《意见》实施以后,地方政府在引进重大项目过程中如遇“疑难杂症”,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可协调法律专家上门服务,也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进行优势整合,由众多法律“大咖”对重大项目的引进、实施、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指导、答疑、决策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畅通法制绿色通道

实现重大项目高速运转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提高就业、增加老百姓收入最重要的突破口,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在对各级政府的重大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全部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实现重大项目进展与合法性审查的无缝衔接,什么时候有需求,政府法制机构就在什么时间抽调专家,在最短时间内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什么地方重大项目需要解决法律问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专家就出现在哪里,确保重大项目规避风险,高速运转。

疏导结合建设一诺千金

诚信有为的法治政府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2】6号),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自觉履行生效复议决定或法院判决、裁定,规范政府参与民事经济行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增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互信,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树立政府一诺千金、诚信有为的良好形象。

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

大力优化投资环境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国务院关于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决定和“三个削减”部署要求承接到位,对盟市和旗县区进行督查指导,加快推进自治区三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今后越来越多的企业、群众可以通过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不走冤枉路,不断简化重大项目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综短审批周期,大幅度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服务企业、群众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充分保护投资重大项目的企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强化执法监督

大幅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全区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关键在人,核心在于执法人员的素质。《意见》中明确要求全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把好执法人员入口关。只有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者才可以取得执法证件,并全面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为涉及重大项目的企业、群众提供服务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权限和执法流程办事,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随机抽样专项督查,发现执法人员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影响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的要及时问责,并建立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机关案件通报制度,对于涉及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关于服务全区重大项目

推进工作的意见》出台的意义

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突出精准管用、务实高效原则,在编制立法计划项目时,要以需立法,急需先立具有政策优势、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的立法项目;要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的建议;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在招商引资、重大工程等重点领域加强法制宣传。做到哪里有重大项目建设,法制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力争为每一项重大项目的推进提供合法合理的法制服务。

形成合力,攻坚克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十三五”期间,着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主动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自觉性,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法制部门“上查下”与“下查上”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问题。实行重大项目法律风险通报制度,畅通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积极吸纳高层次法律人才组建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并实现旗县、盟市、自治区三级专家库人才资源共享,努力开创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上下联动”“盟市、旗县互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新局面,从而全方位的为地方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打造重大项目建设优质环境。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将从围绕全区重大项目的引进、落地、建成、投产等重点环节,通过加强行政审批下放与承接的有效衔接,把该放的权利放出去,能取消的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业务流程,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多个措施,让重大项目在良好的执法环境下落地生根。

未来5年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大动作

有大动作

今后5年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关键时期,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体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为契机,锐意进取,精准发力,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良好开局,为全面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提供法制保障,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具体有以下七大任务:

◆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力度,切实推动我区的依法行政工作。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法治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抓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咨询的职能作用。

◆注重强基固本,努力打造一支与时代任务相适应的政府法制队伍。

[责任编辑:萨其]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