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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居民签约家庭医生服务、优惠多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全科医生为核心,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的方式,与签约家庭及其成员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便对签约服务对象的健康进行全过程维护,为签约家庭和个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连续、经济的基础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意见》明确,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后,将享受到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蒙中医药以及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蒙医药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同时,将通过不断优化签约服务内涵来满足居民的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意见》明确,居民在签约后,可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享受差异化的倾斜政策:一是就医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主动完善服务模式,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二是转诊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会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三是用药方面,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可以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减少病人往返开药的频次。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药物。四是医保方面,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等,签约居民在基层就诊会得到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

[责任编辑: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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