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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状告7个子女不赡养

住在包头市固阳县养老院83岁的吕老太将自己的7个子女告到法院,要求解决自己养老的问题。9月27日,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在固阳县养老院里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1961年,吕老太生下了大儿子,在之后的14年里,她又陆续把6个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吕老太与丈夫省吃俭用将孩子们拉扯长大。2011年,她的丈夫去世,三儿子承担起赡养她的义务。但是由于三儿子是二级残疾人,连自己的生活也自顾不暇,勉强支撑了6年之后,在今年5月将老人送到养老院托养。

吕老太早年由于脑梗,腿脚一直不灵活,走路靠拐杖,加之双眼几近失明,只能靠声音辨别事物。在养老院生活,虽说衣食无忧,但是缺少子女的陪伴,她过得并不幸福。在种种无奈之下,她将7个子女告到法院,期望能有一个更好的养老去处。

9月27日,固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先将吕老太的7个子女召集起来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吕老太每个月能够领到401元的国家补助。吕老太的子女也表示,他们每逢过年都会分别给吕老太500元的抚养费。经过调解,最终得出了一个大家都满意的方案:吕老太住到老大家,由老大负责照顾衣食住行。除了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三外,其他子女每人每月给老大200元作为母亲的生活费。

调解结束后,法官和吕老太的7个子女一同前往养老院,将讨论好的方案告诉她,可是吕老太不同意。她说,她曾经在大儿子家住过一段时间,期间和大儿媳妇有过激烈地争吵,现在自己双眼看不见,腿脚也不灵活,担心去了大儿子家会受欺负。调解陷入僵局后,二女儿提议,母亲和自己亲近,自己的女儿在外地上大学,自己也独自居住,可以好好照顾母亲。但是她的工作在晚上,白天可以照顾老人,晚上出去工作单独留老人在家也不放心,如果雇一个护工,也没有那么多钱。老大媳妇坚持要回乡下赡养老人,其他方案一概不支持。吕老太听着子女们的争吵,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决定继续住在养老院。

养老院一个月的费用是1800元,除去老三,其他6个子女每人每月需要出300元。算了这笔账,老大媳妇不同意,称家里拿不出300元。法官调解了4个小时,最终也没有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结果。最终,法官只能选择在养老院开庭审理这起赡养纠纷案。

此案庭审持续了6个小时,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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