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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内蒙古一系列好政策保障就业鼓励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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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就业压力加大的形势,内蒙古是怎么做的呢,又有那些便民利民的好政策呢,小编带您一起来了解。

内蒙古全力保障农村医学定向生就业安置 

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相关事宜的通知》,兑现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

通知规定:1.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生)毕业后,在30个工作日内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定向旗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到。按照协议规定到指定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定向生,在苏木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编制内聘用,实行合同管理。定向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2.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定向毕业生的报到事宜及档案接收工作,同时协助将户籍迁移至当地户籍管理部门。3.定向生接收单位要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给定向生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应的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定向毕业生。4.定向生正式入职后,定向旗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月汇总免费医学毕业生岗位落实情况,报送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核准后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备案。

此外,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毕业后须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被授予临床医学或蒙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定向生毕业后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注册为全科医师。(《北方新报》 记者:段丽萍)

 

内蒙古七大举措助35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到2019年,每个贫困家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力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本报讯(记者 王科岩)记者8月16日获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前研究制定的《就业创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从今年起,我区将通过七项重大举措,分4年完成35万左右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任务。确保到2019年,每个贫困家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力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举措一:

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就业创业精准扶贫

自治区人社部门明确,各地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掌握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技能、就业创业状况等)、就业愿望(包括就业地点、就业岗位、薪酬福利等)、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举措二:

实施就业援助,引导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自治区人社部门要求,各地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举措三:

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扶贫对象就业能力

自治区人社部门将根据扶贫对象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对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含工业园区定向培训)和岗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贫困家庭成员就业能力。根据培训职业(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等内容,给予培训费补贴。

举措四:

依托产业发展,带动扶贫对象就业

在未来4年中,自治区人社部门将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依托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挖掘、升级民族传统和特色产品。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为贫困农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引导扶贫对象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

举措五:

加强创业扶持,实现创业脱贫

我区将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述贷款期限为两年,并按规定予以贴息。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组织开展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同时,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并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苏木乡镇建设农牧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

举措六:

实施分类施策,落实精准扶贫

自治区人社部门将对30岁以下的贫困劳动者,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转移就业,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对30岁至50岁的贫困劳动者,主要以产业带动就业和异地搬迁就业两种渠道为主,针对扶贫对象的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积极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针对性岗前培训,帮扶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对50岁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贫困劳动者,从政府开发的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举措七:

加大贫困地区人才智力建设支持力度

我区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人才智力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通过各种方式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短期服务项目,认真开展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层短期服务项目,鼓励引导区内外高层次人才支持贫困地区科研生产和经济建设。此外,贫困旗县事业单位招录人才时,可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给予贫困地区充分的选人用人自主权。自治区、盟市在举办各类人才培训时,加大对贫困旗县的倾斜力度,大力支持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 王科岩

 

内蒙古:6项措施帮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出台6项措施帮扶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这6项措施是:精准摸排贫困家庭毕业生情况。要求各高校深入了解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建立并逐步完善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并于近期对本校贫困家庭毕业生进行一次排查。

为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优质指导服务。要求各高校要结合贫困家庭毕业生群体特点,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就业技巧等方面专项辅导。针对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和困难,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

努力拓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渠道。要求各高校要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并根据贫困家庭毕业生求职意愿,多种形式精准推送岗位需求信息。在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基层服务项目过程中,优先推荐贫困家庭毕业生参加招录,开辟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招聘绿色通道。

优先扶持贫困家庭毕业生自主创业。要求针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毕业生,要积极鼓励他们踊跃参与到各类创业竞赛、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践活动中;对准备创业的毕业生要配备专人做好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服务;对正在创业的毕业生要提供创业场地、项目孵化等服务。

持续做好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服务工作。对离校时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进行集中培训,了解离校后的求职渠道、服务系统和保障政策,并做好联系登记工作,随时为他们提供需求信息服务和就业创业指导。

切实抓好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帮扶工作。要求各高校要支持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大学生辅修宜于就业创业的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或汉语授课的应用类课程。积极开展蒙古语授课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专项教育,设立专项援助经费,引导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创业。(《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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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有调整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为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问题,今年以来,市就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将过去针对不同贷款群体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同额度的贷款,统一调整为每户不超过10万元。同时印发宣传材料30000多份,制作固定宣传栏30多个,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惠及更多的老百姓。贷款工作实行马上办、灵活办、上门办、主动办、公开办的“五办”方式,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全程代理制、岗位责任制、跟踪服务制等制度,从而方便了群众办理贷款。

截至7月底,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总额达609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量持续增长。(《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王科岩)

(正北方网综合《北方新报》、《呼和浩特日报》等媒体)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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