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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处理结果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0471-6965623,邮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546号邮政信箱。

第一批、关于对林西镇西门外养猪场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情况

群众举报内容:赤峰市林西县西门外有一养猪场产生的异味刺鼻,对周边百姓生活造成影响。

整改处理结果:现该养猪户猪舍粪便做到了日产日清,并通过喷洒消毒水,控制猪舍异味。

第二批、关于对阿鲁科尔沁旗双胜镇三座山村山水水泥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

群众举报内容: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双胜镇三座山村山水水泥厂粉尘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偷排偷放;污水不经过处理靠蒸发和渗漏;水泥厂矿山采石大量推倒、掩埋树木,破坏植被达3000多亩;废土不处理,造成风沙特别大,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当地政府未治理。

整改处理结果:经现场核实并查阅生产记录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未发现废气“偷排偷放”现象和污水不经过处理靠蒸发和渗漏问题。该公司在实施石灰岩矿开采项目过程中,不存在许可范围以外开挖、堆放废土掩埋树木现象。因阿鲁科尔沁旗政府2015年对牛鼻子山矿区周边的石灰岩矿进行了整合,该公司采矿区地点、规模发生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阿鲁科尔沁旗水务局2016年7月18日依法对该公司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督促该公司在9月5日前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尽快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生态恢复。

第四批、关于对敖汉宏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群众举报内容: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老虎山村红鑫矿业烟尘大,对村民造成严重影响。

整改处理结果:该公司于2016年7月9日停产。针对企业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依法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以20万元罚款,责令企业及时修复辅料库棚顶,将厂区外堆放的焦粉等辅料清运至辅料库内贮存。现企业已将厂区外堆存的焦粉等辅料清运至库内贮存,辅料库棚顶维修计划于2016年7月25日完成。

[责任编辑:孙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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