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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车出事故,车主担责吗?

【案例】赵某有一辆货车,经常前往某地跑运输。一天,李某因有事需前往该地,遂请求搭乘赵某的货车。赵某经不住李某再三恳求,便同意其免费搭乘。路上,赵某开车过快,在一转弯处发生侧翻,致李某受伤。李某住院治疗花费了3万余元。之后,李某找到赵某要求赔偿医疗等费用。但赵某以李某是免费搭乘为由拒绝赔偿。李某遂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赔偿李某2万元。

【分析】本案为“好意同乘”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赵某同意李某免费搭乘车辆,就应该对其乘车安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并有义务安全送达目的地。但赵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车速过快的问题,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当对李某的损害承担责任。但此案中,李某明知赵某的车辆为货车,仍执意搭乘。因此,他对自己的损伤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全案,对于李某的损伤,应当由车主赵某和李某自己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内蒙古宏德律师事务所供稿)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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