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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收费站暂停收费 政府部门免费车辆一律取消

7月20日,记者从宁城县委宣传部获得权威信息:前期关注的宁城收费站暂停收费,政府部门的免费车辆一律取消。

几天前,本报报道了发生在宁城收费站的打架事件。宁城收费站打架事件引发群众对公路收费站的广泛关注:部分群众要求撤销宁城县二级公路收费站。

7月20日,针对部分群众要求撤销宁城县二级公路收费站的相关问题,记者从宁城县委宣传部获悉:

宁城县共有4条二级收费公路,其中政府还贷型一条,采取BOT(即建设-经营-转让)形式建设的三条,四条公路均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建设,核定收费年限25年。政府还贷建设的是平双线收费公路(小城子收费站),按批准文件从1997年开始收费;采取BOT形式建设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分别是国道306线收费公路(宁城收费站)、天旺线收费公路(甸子收费站)、天乃线收费公路(四家收费站),根据批准文件,开始收费时间分别为2001年、2003年、2004年。其中国道306线收费公路、天旺线收费公路由内蒙古元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经营;天乃线收费公路由赤峰市宝田路桥有限公司建设经营。

收费公路管理有何相关规定?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履行公路养护、绿化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义务。”根据规定,宁城县的二级收费公路的监管权限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

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有何相关政策?据悉,取消二级公路收纳的政策有三:一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二是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债务规模与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取消本行政区域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时间表。从2009年起到2012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宁城县周边的辽宁、河北因属于东、中部地区已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取消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属于西部地区,目前正按文件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逐步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型二级收费公路工作。三是上述文件规定:“对经营性二级收费公路,仍按现行政策,在批准收费限期内由企业继续经营”。根据上述政策,宁城县的3条经营性收费公路,即国道306线收费公路、天旺线收费公路和天乃线收费公路,不在国家取消之列。

目前,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平双线收费公路)事宜,宁城县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主管部门要求,将相关资料进行了统计上报,正等待上级出台政策。

针对群众反映国道306线收费公路(宁城收费站)道路破损严重,强烈要求取消收费站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已协调元亨公司:暂停“宁城收费站”收费;同时,正在积极向上级沟通汇报,并将安排专人赴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协调监管部门实地鉴定。另悉,现实中部分政府部门车辆确实存在免费问题,让群众感到不公平,心里不舒服。为体现公平,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除规定的军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外,政府部门的免费车辆一律取消,和大家一样交费。

相关链接

政府还贷型和经营型,二者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政府还贷型属于政府部门贷款投资建设的收费公路,建设、养护由政府部门负责,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偿还建设贷款。经营性收费公路投资、建设、养护归投资经营企业负责,收益归其所有。

事件回顾

7月14日下午,本报记者微信朋友圈网友发来视频显示:一收费站内收费人员与车主发生互殴事件,场面混乱。据称,此事发生在宁城县“宁城收费站”。

经多方联系,记者从当事人之一杨女士口中得知。14日上午,她和父亲等人一行驱车来到宁城收费站时,见前面一辆车未交费通行,她们也紧随而过。没想到的是,收费站起落杆突然落下,砸坏了前挡风皮玻璃。随后,收费站员工与她及家人发生了矛盾。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记者联系宁城县公安局铁西派出所,一位男性工作人员称,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

记者从宁城县交通局获悉,宁城收费站隶属于内蒙古元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县交通局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该公司办公室电话。当记者拨通内蒙古元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电话时,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那些事我不太清楚,你查一下别的电话吧。”随后,记者询问能否提供其他联系方式时,这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其他联系方式。

7月15日,宁城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宁城收费站打架案件案情通报”:

2016年7月14日8时40分,宁城县公安局天义铁西派出所接宁城县公安局110指令:刘某某报警称在宁城收费站有人打架,要求处理。

接警后,天义铁西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依法将涉嫌殴打他人的杨某、杨某杰、邢某某、康某某口头传唤至天义铁西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实,杨某、杨某杰、邢某某、康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宁城县公安局依法对上述四人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宁城县公安局

2016年7月15日

公安提醒:目前,宁城收费站秩序已恢复正常,希望广大网民不传谣、不信谣、更不造谣。

[责任编辑:孙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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