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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车 司机受处罚

记者在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7月9日,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名无证驾驶的司机,其驾驶的车辆还没有牌照,更让人后怕的是,这名司机居然是酒后驾驶。

7月9日8时许,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新惠镇郊区公路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蓝色五征牌农用三轮车没挂牌照,就示意驾驶人停车检查。民警通过询问,发现该车辆不仅没有入户上牌照,驾车男子高某也未取得过任何型号的驾驶证。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高某身上竟然散发这酒气。仔细询问,高某承认早饭时喝了3两白酒。眼看着要被带上警车,高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推脱着不上车。后来,在民警的劝说和强制下,才不得不随车到了交警队。经过检测后,民警对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牌照上路的高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三项违法集于一身的高某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孙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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