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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包头森警救助野生动物21头(只)

近年来,随着包头市林业主管部门和两级森林公安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群众自发参与到野生动物救助中来,发现有野生动物受伤受困,会及时拨打森林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据统计,今年1-6月份,包头市两级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110指令共处警救助野生动物21头(只),其中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鸨1只;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蓑羽鹤2只、雕鸮2只、红隼2只、大天鹅1只、小天鹅1只、黑天鹅1只、游隼1只、雀鹰1只、猫头鹰1只;其他“三有”野生动物8头(只)。

在进行处警救助的同时,森林公安民警还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由于天气因素或幼鸟处于飞行学习阶段,部分幼鸟会跌落树下,遇到此类情况请不要将幼鸟带离,条件允许可将其放回鸟巢,这样更利于野生鸟类的成长。

[责任编辑:孙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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