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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实现矫正对象“零犯罪”

近日,乌海市海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社区矫正先进集体。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对海南区司法局实现辖区内所有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成绩的肯定。

创新监管手段 打造社区矫正新模式

为全面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区司法局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组成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基础上,整合并利用社会资源,在辖区内招聘了一批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和法律理论知识,有一定威望和号召力的热心群众成立了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共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浪子回头”,重新回归社会,过正常的生活。

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关,并统一为重点矫正对象配置定位手机,发现有越界人员立即与其联系,如果出现社区服刑人员不按照规定外出,通知其立即到司法所报到并给予其警告一次。同时,区司法局将海南区全部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我市社区服刑人员考勤管理系统,采集社区服刑人员指纹并制定个人考勤计划,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进行日常报到、外出劳动和学习教育必须按照考勤计划执行,进行指纹签到、签退,实现了监管工作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确保管理帮教责任横向到边、不漏一处,纵向到底、不落一人。

为解决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开展公益劳动无场所的困难,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的惩戒、教育和塑造功能,2015年,区司法局联合区林业局建立海南区社区矫正劳动基地,为社区矫正提供特定劳动场所;建立了图书阅览室和心理矫正室,通过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正、个案矫正、教育矫正等方式促进矫正对象早日融入社会,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为矫正对象排忧解难,通过开设技能培训以及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提供第一顿饭、第一张床等形式,全力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使其能早日自谋出路。

打造人性化司法 为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提供服务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一名年轻的矫正对象毕业于某知名大学,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矫正期间,因为一直找不到工作,对社区矫正有抵触情绪。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他的家中,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针对他有就业意愿,司法所帮助他在街道辖区的企业找到了工作。一段时间后,这名年轻人有了明显的悔改表现,不仅按时汇报思想,字里行间还饱含了对生活的信心与希望。

听说有一名年幼的孩子患上了白血病,公乌素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王某主动捐款。每年,王某还帮助孤寡老人刘某,为刘某提供生活费。爱心的奉献,让王某鼓起了回归社会的勇气,感受到了和谐大家庭的温暖与快乐。

两个故事的主人公虽然都是社区矫正对象,但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希望和温暖。而助长希望和温暖发芽、开花,却离不开区司法局人性化的帮矫。

为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区司法局以帮矫、帮困、帮家的扶助,温暖、感化社区矫正对象,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帮矫”。区司法局通过不定期走访矫正对象、举办心理讲座和进行个别心理疏导的方式,消除社区矫正对象的抵触心理,树立矫正对象的生活信心,促使矫正对象与家庭、亲友、社会之间尽快互融。

——“帮困”。区司法局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社矫对象进行定期走访,并主动联系民政部门为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济尽济,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因生活困难重新沦为罪犯。

——“帮家”。区司法局请区就业局将社区矫正对象列入就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组织、结对帮教等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解决生计问题,实现个人价值。(文/王颖)

[责任编辑: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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