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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倾力打造“阳光财政”

日前,宁城县大城子镇财政所在集贸市场开展阳光财政宣传活动。为提高县、乡两级财政部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宁城县财政局将2016年确定为全县财政“规范管理提升年”。通过活动的扎实开展,深入推进预算公开、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等工作,努力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和财政管理的依法规范。

开展“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是宁城县财政局继2015年“规范管理年”活动之后,结合全县实际,对县、乡两级财政有效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监管职能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打造“阳光财政”的一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突出了县级财政和乡镇财政两个层面。县财政层面主要以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为目标,集中推进预算编制管理、财政存量资金管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资金监管等工作,努力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乡镇财政层面以创建自治区级“标准化财政所”、集中打造“一站式”民生服务中心为抓手,以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试点和专项资金项目档案标准化管理工作为突破口,努力实现乡镇财政“三专六清”要求,即:资金有专人管理、有专账管理、资料有专项档案;项目批复清晰、实施过程清晰、资金监管清晰、档案管理清晰、项目验收移交清晰、项目绩效评价清晰。

为确保活动有效实施,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局、乡主要领导、股室(站所)负责人具体职责,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绩效考评办法》,建立了局领导、股室与乡镇财政联系点制度,规定每个局领导和股室要具体联系到一个乡镇财政所,实施业务指导,加强协作配合,达到互学互长,为活动开展提供了组织制度保证。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县、乡两级围绕“三专六清”要求,紧贴实际积极拓展活动载体,创新开展富有特色和形式多样的活动,有效提升了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提质、提速、提效和县、乡两组职能作用的发挥。

[责任编辑:孙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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