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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7月1日,记者从我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周启动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二五”时期,鄂尔多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生态环境实现了由严重恶化到整体遏制、大为改善的历史性转变,并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追溯鄂尔多斯“十二五”发展步伐,绿色发展的生态鄂尔多斯展现出新的面貌。“十二五”时期,我市坚持生态优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恢复改善;坚守环保最严门槛,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累计投入环保能力建设资金11.4亿元,实现旗区污染源在线监控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市全覆盖;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生态文明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耕地红线划定有序推进,林业“四条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启动。

今年,为把生态文明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推进绿色发展2016年行动方案》,其中重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完善城镇生态圈,构建绿色空间发展格局;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扩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面积;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严格落实“大气十条”,抓好污染物减排任务;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地方环保法律保障机制。

如今,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我市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希望以此为契机,鼓励全市上下在生态绿色发展主题上下大决心、大力气,持续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缔造绿色、文明、幸福鄂尔多斯。

[责任编辑: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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