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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武公路车祸续:吊车或在放行后驶入事发路段

事发当日交管部门15时到18时进行了交通管控,18时左右放行大货车

隔音挡板影响了司机观察避险台 

20日,本报报道了呼武公路下行线大青山收费站附近一辆吊车失控连撞16车一事,据回民区交管大队初步调查,事故因吊车刹车失灵导致,当时吊车超载12.11吨。

吊车超载为何没有被查?该道路是否有降温池?吊车失控为何没有驶入避险台?时有事故发生的呼武公路到底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带着疑问,昨日,记者体验行驶了呼武公路。

疑问

交警有没有查到吊车超载?

22日上午,在呼武公路下行线武川县工业园区附近一处十字路口,武川县交管大队什尔登中队民警拦下十几辆大货车,对大货车进行管控分流。中队长王福海介绍,事发前他们就对包括大货车在内的五类车辆管控,事发后,依旧管控,同时武川县公安局负责人也到现场督察。

按照王福海的说法,从6月份进入旅游旺季后,每天途经呼武公路的旅游大巴在200辆左右。什尔登中队每天从早上6时30分开始执勤管控,24小时有人执勤。“这一点,每天都有对大巴车的登记,都能显示”。

吊车超载12.11吨,超载吊车为何能驶入呼武公路下行线?王福海介绍,当天由一名副中队长值班,下午3时到6时进行了交通管控,6时左右放行大货车,按照事发的时间,这辆吊车很有可能是在管控放行后驶入了呼武公路下行线。

王福海介绍,包括大货车、危化品车辆、客车等在内的五类车辆,交管部门逢车必查,检查车辆超限超载情况。事发的吊车是一辆自卸小型吊车,不属于五类车,交警中队没有检测超载设备,单凭货物体积上看,无法看出重量。“当天没有发现这辆车,可能是放行时通过的。”王福海说。

超限监测站有没有发现吊车超载?

什尔登中队岗楼南侧150米路西是呼和浩特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支队第二大队的办公楼,据几名工作人员称,领导都去呼市开会了。记者在该处的公路超限监测站内看到,入口处用两个路障挡住,没有检测的车辆。已经建成的地泵泵房内房门紧锁,看不到工作人员。

一名高姓工作人员称,这个超限监测站从2015年开建,检测超载的地泵于今年5月份建成,但目前还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校准和验收,无法检测车辆超载。道路运行4年,为何在2015年才开建超载超限站?该工作人员透露,据说在当年修建呼武公路下行线时没有设计超限监测站,最近几年才立项建设。

前述什尔登中队中队长王福海告诉记者,没有超限监测站,交警拦下疑似超载车辆后得不出超载重量,没法下处罚结论。“最近一天晚上,发现一辆车疑似超载,测不出超载重量,只能将车劝返,让司机拿着过泵称重的票据,符合核定载重后再上路。”王福海说。

体验

降温池有水 隔音挡板影响司机视线

记者驱车沿呼武公路下行线行驶,驶出大青山一号隧道后道路连续转弯,坡度较大,在两侧山体的遮挡下,视线所能观察到的距离并不远。在大青山一号隧道南侧,有一处降温池,据测量,池内水深大约在50厘米左右。在降温池下行不远处,有一处避险台,据记者实地测量,该处避险台长度约50米左右。

在距离收费站大约100米处,还设有一处避险台,记者看到道路西侧的隔音挡板确实影响了司机的视线,只有车辆行驶到距离避险台不远处,才能看到避险台入口。有司机表示,等看到避险台后再驶上避险台,很容易发生翻车等事故。

在大青山收费站,记者看到有两处收费口被隔离桩隔离,通道内挖开槽,有施工痕迹,但目前施工已经停止。一名现场值班的工作人员介绍,两处收费通道是进行地泵更换,于一周前开始施工。

同时,记者看到大青山收费站已经停止收费,车辆可直接通过。

链接

该道路通车后事故时有发生

据了解,呼武公路下行线于2008年底举行建设奠基仪式,2012年6月6日开始试运行。该路段是呼市通往武川县、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锡盟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等地的主要通道,也是旅游旺季时,旅游大巴从达茂旗希拉穆仁草原和四子王旗葛根塔拉草原返回呼市的主要通道。在当年立项建设时,有媒体报道,该路建成推动了将武川县纳入首府“半小时经济圈”的进程。

呼武公路下行线通车后,事故时有发生。2013年9月22日,呼武公路下行线武川至呼市14公里处,发生山体塌方事件,由于山体塌方,当时呼武公路下行线封闭数天。

同年2月28日,“6·19”交通事故事发地收费站收费亭厅顶棚被大风刮起,收费亭报废。当时,该收费站名称为段家窑收费站。媒体报道,该事件发生后,呼市回民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受理调查省道104线呼武一级公路段家窑下行线收费站大棚倒塌一案。次年,涉及该收费站顶棚的两名质检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因玩忽职守被判刑。据检方统计显示,事故造成收费站大棚倒塌,损失金额达491189元,棚内损坏设备价值66420元。截至2013年3月13日恢复收费,损失通行费1089600元,上述损失共计1647200元。

同年4月14日,呼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技术委员会对《收费站罩棚倒塌原因》作出专家技术鉴定报告,认为倒塌直接原因是未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做法引起的。

进展

事故调查组分工确定

22日,记者了解到,由自治区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全面调查事故原因,开展责任追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内蒙古公安厅交管总队官方微博“内蒙古交警”发布消息称, 事故调查组下设五个工作组:技术组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由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牵头;调查组负责调查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建议,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综合组负责事故调查组综合协调、联络,负责形成综合调查报告,由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牵头;应急救援组负责事故伤员的救助,由呼和浩特市政府牵头;善后工作组负责死伤者及家属的安抚等善后事宜,负责筹集资金赔偿受损车辆,由呼和浩特市政府牵头。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 (记者  陈熠北  邢占国)

[责任编辑:张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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