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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特殊的委托书公证

近日,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为在呼和浩特女子监狱服刑的刘某办理了一份特殊的委托书公证。

几天前,刘某的丈夫来到蒙正公证处,声称妻子因触犯法律在呼和浩特女子监狱里服刑,现需要妻子的授权代办房产登记事宜,必须联系监狱所在地的公证处尽快做委托书公证,因房产涉及孩子户口迁移及上学等问题,办理时间比较紧迫,希望公证员能前往呼和浩特女子监狱办理委托书公证并签字。

由于刘某是服刑人员,而委托又必须是当事人亲自实施的法律行为,如何办理才能解决这个难题?蒙正公证处接到申请后,主动与女子监狱负责人取得联系,经沟通得到了监狱方面的支持配合。蒙正公证处派出两名公证员赶到呼和浩特女子监狱。刘某看过后在相应的材料上逐页签名、捺指印,进行了确认。当天下午公证员及时出具了委托公证书,刘某丈夫拿到盖有钢印的公证书,激动地握着公证员的手连声道谢:“感谢你们的服务,解决了我们家的难题。”(记者 刘军 通讯员 刘国国)

[责任编辑:张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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