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确定不动产登记新开旧停时限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查娜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了落实国土资源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局部署,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新开旧停”,6月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开旧停”时限安排。
文件明确,和林格尔县已于2016年1月1日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6月底之前要完成有关登记档案移交工作;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在6月底前实现“新开旧停”,土默特左旗、武川县在9月底前实现“新开旧停”;市本级在12月底前实现“新开旧停”。
文件要求,各旗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抓紧落实改革任务。市政府督察室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并每周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萨其]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