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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粽子抽检24家企业37批次合格

6月6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抽检粽子60批次,覆盖我区11个盟市,24家企业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占比38.33%。

据了解,本次监督抽检主要抽取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粽子产品,检验项目包括重金属、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等17个指标。共抽检粽子6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3批次,检出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山梨酸超标。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呼和浩特市 、乌兰察布市和呼伦贝尔市食药监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据介绍,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未检出致病菌,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散装粽子的不合格率高于预包装产品,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要选购有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粽子,并确保粽子在保质期内。(记者 刘芳)

[责任编辑:张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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