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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交户口簿

日前,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市民会发现,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时不再需要拿户口簿了!少了一道手续,对办理出入境证件,特别是急于出行的市民来说,无疑方便了许多。2015年12月2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要求,便于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除了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不再需要户口簿,还有一些办理流程被相应简化,使得市民的出行也更加便利快捷。

申请“三证”只需一张身份证

据了解,当前,市民如需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这“三证”,只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即可。

为进一步节省市民办证时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还开通了网上预约平台。申请人只需登录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6.255.192),点击“预约申请”,选择“受理单位”后,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出入境证件预约申请回执单,或用手机将预约申请回执单拍成电子版。预约完成后,申请人可在预约时间内,持预约申请回执单(或电子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符合标准的相片(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所选择的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网络预约平台的开通,将进一步节省市民在接待大厅填表及等候排队的时间,同时由于目前预约人数较少,经网上预约的市民可在预约时间段内到指定出入境办证大厅优先办理相关业务。

赴港澳探亲时,可提交亲属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申请赴港澳地区签注所需材料时,如赴港澳两地探望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时,亲属在港澳定居的,亲属是外国籍的,亲属在港澳两地长期居住的,亲属在港澳两地就业、就学的,需提交亲属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护照、香港进入许可、澳门特别逗留证、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在学证明书等相应材料。如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可提交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办理台湾通行证无需发票,简化相应申请材料

以往市民在办理团队旅游事由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办理人必须出示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7家旅行社发票,而这7家旅行社均不是本市旅行社。而现在,办理去台湾团队旅游签注的,不再需要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办理人只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地点办理即可。同时,对大陆居民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不再查验入台许可证,“学习”签注不再查验台湾高校录取通知书。此外,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且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提交本人定居类入台许可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即可。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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