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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口罩、不扫码 赤峰市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可拒载

11月26日起,赤峰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网约车实行实名制扫码登记乘车。

11月24日,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我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出行,确保所有乘坐中心城区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行程可追溯,自11月26日起,中心城区出租车、网约车实行实名制扫码登记乘车。

具体事项包括:

一是中心城区所有出租车、网约车运营车辆实行“一车一码”,换乘车辆后需再次扫码登记。中心城区出租车、网约车按照营运车辆号码到指定地点领取专属“乘车追溯二维码”。

具体地点:赤峰火车南站广场马路对面(蒙DY0001-蒙DY2000)、桥西水上公园东广场(蒙DY2001-蒙DY3700)、新城区博物馆南广场(蒙DY3701-蒙DY5400)、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DY5401-蒙DY7100)、赤峰汽车站南广场(蒙DY7001-蒙DY9000)、赤峰安通路桥公司院内(红山公园桥下)(蒙DY9001-蒙DY9999)。

领取时间:11月26日、11月27日每日8:30-11:50和14:30-17:00。

二是倡导乘坐出租汽车的乘客,尽量使用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乘客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的同时,实现实名登记。其他使用现金支付和持各类免费乘车证乘车的乘客必须扫码实名乘车,使用手机微信扫描车内粘贴的“乘车追溯二维码”。授权登录后,系统自动录入信息完成实名登记,乘客按照流程点击“上车”“下车”选项,实现行程可追溯。首次扫描注册后,以后乘车无需再注册,可直接扫描车辆专属二维码乘车。

三是未携带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人员,由司乘人员协助扫描登记或进行手工登记。凡不佩戴口罩乘车、不按要求进行扫码实名登记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对恶意抵触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是从11月28日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实名登记乘车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未落实乘客实名登记乘车制度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希望,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积极配合司乘人员,有序开展扫码实名登记工作,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有效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家人和身边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标题有改动)

[责任编辑:赵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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