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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已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317.87万本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区共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317.87万本(份),不动产统一登记在保护产权、保障交易和便民利企等方面成效显著。

一是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住建厅、税务局联合推动不动产登记,对涉及三个部门的交叉事项,实行业务、人员整合。在全区基本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税收“一个窗口受理、统一申请要件、后台并行办理、统一公布时限、分别存档管理”,改变了原来群众多头跑路,重复递交材料的状况。呼和浩特市依此创建了“五个一”服务模式,群众“只跑一次路”,受到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的通报表扬和广大群众的赞誉。目前,全区各地不动产登记时间从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一般登记1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到2019年底,将实现全区所有盟市、旗县(市区)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

二是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广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随时随地可申请。全区已有呼市、包头、科右中旗等18个地区不同程度实现了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网上预约、微信预约、网上查询办理进度等多项服务。同时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全区已在银行设置67个抵押登记办理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无需再到登记大厅办理。

三是推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集成共享。目前,全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实现了旗县、盟市、自治区、国家四级平台实时联网。在此基础上,与多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为相关部门管理提供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服务。目前,正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推动公安、民政、住建、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共享,力争2019年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层面汇集数据的集成。届时,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业务所需要件将进一步精简。

[责任编辑:郭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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