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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高考”作文得满分

大清宣统二年,即公元1910年7月,北京正进行着一场废除科举以来最重要的“高考”,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以庚子赔款官费选择到美国各个名牌大学去上学。当时的落魄青年、19岁的胡适也在此列。那次考试一共进行了4天,考试科目有国文、英文、代数、物理、化学及拉丁文等共17门。

当年的7月3日,胡适从上海赶到北京离考试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不管如何恶补,要金榜题名也绝非易事。但上天偏偏眷顾于他,因为第一场国文的考试题目《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使他豪气顿生,决心大胆一搏。于是他把这篇议论文故意写成一篇考据文章:“矩之作也,不可考矣。规之作也,其在周之末世乎?”文章开篇便对“矩”和“规”作了交代,尔后又洋洋洒洒地着重论述了“规”,最后又归结到孟子“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的话,与考题又前后呼应。

按理,这篇作文是写跑了题的,且论证也多有疏漏,但他这一把却赌赢了,因为阅卷人恰好也是一位考据癖,给了他一个满分———100分。其他科目他考得一塌糊涂,英文才60分,但就是国文这一门,成了他的救命稻草,结果他被录取了,位于录取的70名考生中的第55位。正是那篇文不对题、“歪打正着”的文章,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使他顺利地进入到美国康奈尔大学,后又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深造,于1917年夏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后来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也是一位举足轻重的国学大师。

[责任编辑:贾丕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