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倡议用安全环保的方式度佳节

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让市民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发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

每位市民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堆燃旺火。采取贴春联、秧歌、联欢、播放音乐等安全环保方式欢度佳节。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行为,要共同抵制、规劝,积极举报,敢于向违反《决定》的行为说“不”,用环保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生活习惯引领新风正气,共同维护首府安宁祥和。

积极宣传《决定》有关规定,宣传违法违规燃放的危害性。用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努力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从娃娃抓起,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长、老人改变习惯,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堆燃旺火的浓厚氛围。

希望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践行倡议,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以实际行动为首府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作出应有的贡献。

(记者 梁婧姝 通讯员 李文彬)


[责任编辑:孟捷]